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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最后交易日时间--股指期货交割日是什么?

国学百科
  • 2023-06-03 1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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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即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

股指期货交割日是什么?

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即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股票价格指数。 中国的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交割月的第3个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约(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个周五即11月20号。  沪深300期指每个月都有一个合约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许多外盘期指只设立季末合约,故只有3、6、9、12四个月份有交割合约。
沪深300期指同时挂牌4个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们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个合约,0911合约20日交割后,1001合约挂牌,保持四个合约同时交易。由于四个合约总有一个是当月合约,所以每个月都有合约进入交割。 你好,股指期货的交割日与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是同一天,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股指期货交割日是什么?

期货最后交易日是哪天?

期货合约有最后一个交易日,但并不是所有合约客户都能进入交割月份进行品种交易,也不是所有品种的客户都能在最后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期货或期权合约允许的交割和收货月份的最后期限。合同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必须通过现货、金融工具或者按照期货合同的约定结算。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截止日期:由于交割的截止日期一般在月末,因此通常将最后一个交易日指定为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但一些交易所已经设定了上个月价格的第二个交易日,比如香港。

最后一个交易日注意事项:大连、郑州接近交割月份的合同自然人不得进入交割月份,即:,临近交割月份在大连、郑州持有合同的自然人客户,必须在合同进入交割月份前的交易日平仓。接近交割月份的上海合同自然人可以进入交割月份,但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数量规则。同时,客户在交割月份进行合约交易时,不能交易到合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必须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前两个交易日平仓。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合约的客户可以交易到合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客户当日持仓未平仓的,平仓后由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直接配仓送现。

最后交易日类型:B股最后交易日。B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权益股或权益股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B股持有人持有B股至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即可享有配股、转增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权利,并可通过B股“最后一个交易日”确定B股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由于B股实行T+3结算制度,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最后一个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B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在“股权登记日”前完成,这意味着,直到股权登记日,B股才真正纳入B股投资者的名下。

结算月的最后一天。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交易日后,未平仓合约必须按规定以实物或现金交付。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的日子。权证的交易日不等于权证的到期日。在目前的权证管理中,权证到期日前的第六个交易日是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后,权证停止交易,权证持有人可以行使权利,但不能交易。

一般不同的期货最后的交易日也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是在月末的时候,而且在这一天进行交割或者是平仓和卖仓。 一般最后的交易日就是在每个月份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最后一个交易日,必须要在这个日期之前去交易。 期货最后交易日一般都是这种期货合约月份的15日,遇到节假日也会延后。
期货最后交易日是哪天?

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每个月第三周的周五?

  国内股指期货的交割日在每个自然月的第三周周五为交割日。交割月的第三个周五。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与资格。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遇节假日顺延。 不是每个月的第三周的周五。
合约的规定是股指期货交割日期是合约到期日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所以是第三个周五,而不是第三周的周五 最后交易日
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每个月第三周的周五?

股指期货的结算价怎么算,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怎么计算

 1、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

2、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股指期货的结算价怎么算,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怎么计算

什么是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

双倍余额递减法
税率=2/5=40%
第一年折旧=80000×40%=32000
第二年折旧=(80000-32000)×40%=19200
年数总和法
第一年折旧率=5/15
第一年折旧=80000×(1-5%)×5/15=25333.33
第二年折旧率=4/15
第二年折旧=80000×(1-5%)×4/15=20266.67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将倒数第二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这两年平均分摊。就与加速折旧法类同,可在第一年折减较大金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
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净残值)/2
注意:计提折旧第N年的每月月折旧额=第N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第N年每月的折旧额都一样)
例如:固定资产A,2017年6月份购入,价值为X,预计使用年限5年,2017年7月开始计提折旧,在2017年7月-2018年6月 这段时间因折旧未计提满一年,年初年初折后余值就为X。
在2018年7月-2019年6月 这段时间因折旧已经计提满一年,第二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X-X2/5 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什么是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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